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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津庭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面临的挑战

2015-01-19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感谢会议主办方,也感谢给我们知识产权人有这样一个交流的机会。


我今天想跟大家交流的主要涉及到刚才李老师也谈到的,我们2014年比较大的,好像我记得有无数的评比,评了十大事件还是几大事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实际上都是入选的事件。刚才陈院长已经说了,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类型和相关案件的范围。跟大家回顾一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整个过程,为什么在现有的法院体系之下会出现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从我们现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法院来看,如果以北京为例,我们是在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这三个层级都是设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庭的,这是在2014年11月6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之前的情况。按现在的情况,实际上一二三中院的知产庭,除了一中院会暂时保留一段时间,因为他有一些剩余案件要处理完,其他两个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已经不再继续履职了。之所以有这样的情况,很多的反映,把一二三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合为知识产权法院,事实上刚才陈院长已经跟大家理清了,这里面我们知识产权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并不等同于原来一二三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审理的案件,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管辖的规定,我们的管辖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基层法院的管辖也有所变化,我们北京法院原来有12个基层法院是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但是现在有所调整,原先朝阳和海淀法院是最高法院给予了可以审理专利案件的一审的管辖权,现在专利的案件实际上也都收归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中级法院这个层面来审理相应的案件。


全国的情况是大同小异的,也会有相应的一些法院来审理,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有知识产权审判庭都能够审理各类的知识产权案件。从全国法院的情况来看,在全国3573家法院当中,高院中院基层法院都占有一定的数字,其中跟普通法院体系之外的专门法院,现在来说,由于北上广三个知识产权法院都挂牌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现在有3个,相比较军事、海事和铁路来说,这个数量是少得多的,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给了三年的探索期也好还是什么也好,即使三年期满,知识产权法院数量也不会发展到像海事、铁路这样的数字。因为事实上我们要探索的可能在后面的管辖这部分还会谈到,有些地方是要实行跨区管辖的。当然除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之外,其他的法院还在进行最高法院一直在提倡的关于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这个工作从1997年普通法院作为第一家三审合一的法院,到现在应该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时间,有很多高院是在高院整个体系之下都推开了三审合一的试点模式。为什么有三审合一,为什么有知识产权法院,实际上如果我们回顾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里面所谈到的有关内容的话,我们会发现,那个纲要里面就谈到了要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庭,同时也谈到了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说到上诉法院,我也听到有一些反馈,大家认为说知识产权法院我们在大家的期盼当中终于成立了,但是怎么没有成立我们纲要里面谈到的上诉法院,也会有这样的一些疑惑。我感觉这样一件事情应该说是我们知识产权界的一件大事,应该说知识产权法院本身的设立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这种设立本身实际上已经让大家欢欣鼓舞。


具体到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刚才陈院长也谈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有相应的决定,这里面提出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当然这里面大家看就没有提上诉法院的问题,中央的深改小组决定里面,决定之后就提出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这里面我希望大家关注一点,因为我们也看到,习总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特意谈,我们一定要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去推动制度创新,这里面可能也是我们肩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这种探索不是说在某一个地区某一个法院去执行,我们希望将来能够可复制可推广。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在8月31号发布的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最终我们成立了这样三个法院,从北京的法院来看,我觉得可能这三个法院各有特点,因为案件的特点不一样。北京的法院可能主要是以行政案件为主,后面我们杜庭长可能还会跟大家交流更详细的信息。这里面我想跟大家交流的是,这个法院设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这个决定的前序部分是非常清楚的,是要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几句话完全展现了我们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目的。我相信知识产权人、知识产权法律人一定对这一点感触颇深的。这也是我们作为知识产权法官所要面临的所要肩负的相应的责任。


在11月6号,在几位领导人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参加了揭牌仪式,简单介绍一下我们法院目前的基本情况。在成立当天我们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知识产权法院情况对外界进行了公示。北京高院在同一天也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履职的公告,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同时也谈到案件的衔接问题。


现在看一下我们法院的基本情况,一个是机构的设置,一个是人员的安排,从机构上我想新的法院设立的一个最基础的就是要实行扁平化管理,在这个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实际上是想尽可能减少司法审判中行政管理的模式,更多的去体现我们说的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理念。我们目前设有四个审判业务庭,一个综合办公室,还有两个司法辅助机构。从总体看,尽可能减少行政化管理的步子迈得是非常快的,我们综合办公室这一个行政机构的编制只有15个人。希望以最少的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来促进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推进。这里面可能大家会看到一个比较新的事务,关于技术调查室,他主要的职责是协助法官对于案件审理当中涉及到的一些技术问题去协助进行调查、进行询问、进行分析、进行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提供相应的意见。最高法院刚刚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首先明确了技术调查官他是一个司法的辅助人员,同时他的身份要在裁判文书的首部案件来源部分去列明,并且明确他是辅助的身份,他的意见是法官认定案件技术实施的一个参考,实际上他在案件的裁判当中是没有表决权的,同时在其他的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当中,也可以参照知识产权法院有关技术调查官相应的规定。这是我们机构的设置。


人员的组成,知识产权法院的人员,一类肯定毫无疑问是法官,法官的产生应该说也是在新的司改模式之下,我们是实行法官员额制,目前的法官员额是30人,经过北京高院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的选拔,最终我们遴选产生18名法官,加上4位庭长,一共22名法官,包括我们院长,有3位法官,一共能够行使审判权的是25名法官。这里面除了法官之外,大家可能还会关心合议庭和审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除了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之外,审理会是不是仍然是一个审判的组织,我们说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这个审判组织还是存在的。第二类人员是法官助理,法官助理也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在我们现有的体系当中也有很多研究生毕业的书记员,我们称他为法官助理,但是可能跟我们目前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的职责、权能可能还是有所区分的。新的司改模式之下的法官助理,可能一方面要知道书记员的工作,另外一方面要协助法官做很多相关的一些工作。但是这个法官助理的职能到底有哪些,我觉得下一步可能还要在我们实践当中去慢慢摸索。可以肯定的是,法官助理可以很大程度上可能也要解放法官的一些资料的收集、文书草稿的撰写等等这样的一些工作。第三类人员就是刚才我们谈到的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目前我们有编制,但是现在因为最高法院刚刚发布,所以目前我们还没有开始技术调查官选任的工作。第四类就是我们聘用制的一些书记员,在编制之外的书记员,这个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个方面,我们知识产权法院基本情况,就是我们管辖的基本案件,这个管辖是按照最高法院11月3号在我们成立之前发布的管辖规定,这个是规定得非常清楚的。包括北京高院也有一个案件管辖过渡的规定,里面也非常详尽。事实上就是想在知识产权法院成立的时候,不给当事人造成更多的麻烦,让这个案件平稳过渡。现在事实上也实现了这个平稳过渡,基本上现在遗留的案件能够审结都已经审理完毕了。按照最高法院的赶下规定,我们管辖的一审案件有这么几类,除了涉及到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之外,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案件,以及涉及到驰名商标的民事案件,也都是在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当中。当然也有刚才陈院长提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这些授权确权类的行政案件。这个管辖规定发布之后,大家就有一些疑虑,很多人就谈起来说,如果按照这个规定的话,是不是不受标的额的限制了,大家有一些疑惑,会不会产生一个1亿元标的的民事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情况呢,大家会有一些疑惑。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1号起开始实行的关于管辖的通知里面,也把这些问题都明确了,基层法院如果能够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话,那他受理的案件的诉讼的标的额是不受限制的,明确划分了知识产权法院和一般的法院体系当中的基层法院知产庭的权能划分。如果基层区域内没有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要在相应的区域内由高院来指定进行跨区域的管辖,也是在同样的地域范围之内。同时还规定了知识产权法院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基层法院案件提级管辖,基层法院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报请知识产权法院来审理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同时明确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仍然由知识产权法院落审理。这个里面还提到了再审、保全以及案件执行的情况,案件执行之前大家可能了解到了,我们没有执行的机构,所以我们案件的执行是由其他法院来执行,现在有可能会由新设立的法院来执行。


最后我想跟大家交流一下知识产权法院所面临的挑战。


第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怎么样实现国家给我们提出的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建院的目的,怎么样真正实现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的作用,怎么样回应社会期待。应该说在知识产权法院成立的当天,我们都收到了无数的祝贺短信、微信,各种各样的平台,尤其是在之前人大常委会发布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领导和法官的任命之后,我们也收到了无数祝贺的信息。这个祝贺其实我们有的时候非常不解,没有什么可祝贺的,我们都是从其他法院平调到这个法院来的,没有什么可值得祝贺的。但是我的朋友来自方方面面,我觉得他们的言语之中其实反映了社会各个层面对知识产权法院的期待。他认为你这个不是一个简单的调动,你这种新的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未来的平台应该更宽广,对我们国家创新的发展应该起的作用更大。所以我觉得在这点上我也深切感受到了各界应该说对知识产权法院的期待都是非常高的,所以我们怎么样通过我们司法保护理念的更新,怎么样去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能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第二个挑战,敲响第一锤的当天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我们的案件数量也有个预测,预测每年案件数量在15000件左右,刚才说了加上院长一共25位法官,所以可能有些人可能一些疑虑,案多人少的矛盾怎么解决,怎么样完成这样的审判任务,所以这个可能是我们所面临的第二个挑战。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怎么样在司改的模式之下,我们怎么样去进一步减少审判管理的层级,在法官审理案件当中怎么样去实现繁简分流,怎么样实现统一裁判标准,都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个挑战,司法改革模式的全面推行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因为我们没有试点的过程,马上要全方位的推进这样的模式。这里面在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的同时,怎么样强化相应的监督制约的机制,怎么样去发挥法官惩戒委员会和审委会的作用,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都是我们要面临的一些问题。在这我想习总对改革说过的一句话,对我们司法改革也是同样适用的,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这个是我们面对司法改革这种模式是我们面临的第三个挑战。


最后一个挑战是国际视野和专业化发展,刚才陈院长谈到我们是一个开放的专业化的法院,我们怎么样去借鉴吸收世界各国已经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些经验,对于他们的法官职业化的发展有没有可借鉴的空间,怎么样通过这种移植,怎么样区市县我们的本土化,怎么样把我们当前在这么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成立的这样的法院,怎么样充分去实现它的职能,这都是我们面临的非常重要的一些挑战。


我今天跟大家交流的就是这些,谢谢各位。


来源:思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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