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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案件中的利害关系人有

2014-03-15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系争商标的,应当自系争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以提出评审申请时为准。但于案件审理时已具备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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